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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和选调工作人员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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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3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其他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7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7日9时— 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7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 7月24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一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3日12时前,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8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 将在“龙湾区政府”网发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选调的意见和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7.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龙湾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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