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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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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持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三、四级,无精神疾病史,能正常履职的也可报名。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低保证的困难家庭子女优先。

5、温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较重治安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或具有5年以上法律(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定和年龄,优先择优聘任。

2、人民调解辅助人员:6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三、工资待遇

按区财政、人社、司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7月12日止,应聘者请发送《瓯海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可登陆中国瓯海网http://www.ouhai.gov.cn/通知通告栏中下载表格)、身份证、学历证书、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到指定邮箱(363680676@qq.com),邮件名为“姓名+招聘岗位”,或者将纸质报名材料送至瓯海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区行政中心8号楼419办公室),咨询电话:88511699。

五、聘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考察、体检,择优录取。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予退回;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15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瓯海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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